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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自(115)年1月1日起,民國9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12-26 11:25

    自(115)年1月1日起,民國9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!
     
    ♦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。自115年1月1日起,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,具役男身分,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,出國應經核准。

    ♦內政部役政司已建置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」 (https://service.dca.moi.gov.tw/departure/),受理役男短期出境之線上申請,欲出國之役男,請儘早於出國日前3至30天之內完成出境申請,經查核無管制情形者,將立即獲核准出境,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,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(含核 准出境有效日期的最後一天)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,出境最長不可超過4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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