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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3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(83年次至93年次)「優先入營」申請須知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5-01 08:29

    113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(83年次至93年次)「優先入營」申請須知
    一、申請對象:
    (一)83年次至93年次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之役男,可於113年6月30日以前畢業(含休、退學)等緩徵原因消滅,應接受113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有優先入營意願者。
    (二)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,不得申請優先入營。
    二、申請作業方式:統一採取網路申請方式辦理。
    (一)申請期間:113年5月10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起至113年6月11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。
    (二)於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(https://dca.moi.gov.tw/)主題單元「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/優先入營申請作業」,或由直轄巿、縣(巿)政府全球資訊網至本項申請系統,完成網路申請並取得申請序號,無須繳交畢業證明文件。申請完成後,由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審核並登錄結果,役男可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查詢審核結果。
    (三)放棄期間:113年5月10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起至113年9月30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。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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