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甲仙區公所機關組織沿革
一、機關名稱:高雄市甲仙區公所
二、機關組織沿革:
(一) |
民國34年臺灣光復,甲仙鄉公所成立,由陳添運擔任接管時期甲仙庄庄長,翌年十一月因新制改庄為鄉,而為甲仙鄉首任鄉長。 |
(二) |
民國34年鄉公所設置鄉長、副鄉長;其下設總務、財務及經濟3股,各置主任1人。 |
(三) |
民國71年甲仙鄉立圖書館建成,增設圖書館管理員 |
(四) |
民國73年設民政、財務、建設及兵役4課,人事單位及主計單位。 |
(五) |
民國97年設民政、社會、財經及建設5課,人事、主計、行政3室。 |
(六) |
民國99年12月25日隨五都改制,高雄縣併入高雄市,高雄縣甲仙鄉改為高雄市甲仙區,本所依據高雄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設置民政課、社會課、經建課、農業課、秘書室、人事室、會計室等7個單位。 |
三、本機關內部業務單位數量、員額:
本所置區長1人,主任秘書1人、設四課三室,民政課、社會課、經建課、農業課各置課長1人,秘書室、會計室、人事室各置主任1人,現有預算員額共32名,無所屬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