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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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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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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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長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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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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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理全區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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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秘書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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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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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助區長處理區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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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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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14、15、16、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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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行政、選舉、禮俗宗教、調解行政、地政、健保、里行政、墓政業務、環境衛生、義務教育、社會教育、文化、民防、兵役行政及原住民業務等有關民政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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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建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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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、24、25、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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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、工商、度量衡、財稅、監證、公共工程、公用事業、路燈維護等有關經濟建設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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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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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18、26、28、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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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、勞工行政、合作事業、社會救助、災害救助、社會運動、就業輔導、社區發展、人民團體輔導等有關社政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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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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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、22、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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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林漁牧生產調查、農業推廣、農村再生等有關農業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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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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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、55、56、57、58、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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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考、印信、文書、檔案、庶務、法制、資管、出納、便民服務及不屬於其他各課、室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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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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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、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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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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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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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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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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