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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3年「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(休耕、轉作)第一、二次耕作措施即將開始申報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1-02 16:22

    113年「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(休耕、轉作)第一、二次耕作措施即將開始申報,相關事項如下:

    1、各里受理申報期程自1月16日起至22日 (詳如公告及日程表)

    2、補申報日期:自1月23日起至31日止,請至本所農業課申請。

    3、申報原則:

     (1)同一田區全年以申報2次耕作措施為上限。

     (2)耕作期間:可參考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推薦「在地農友耕作模式」,或依實際需求自行規劃耕作期程,每項耕作措施須連續四個月以上。

     (3)承租公有地者不得申辦休耕。

     (4)休耕須於前一年度或當年度休耕耕作期間前,申報復耕並經勘查合格核定或判釋有

        案始得受理,且每年限申報1次,耕作期間不得跨年度,申報自有農地之休耕面積,

        全年2次措施合計上限為3公頃。

     (5)地政機關未登錄地號(如河川公地自編地號),不受理申辦本計畫相關措施。  

    4、應備文件: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、農會存摺、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、有效期限內租約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等相關證明文件。

    ◎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服務電話07-6751002轉分機22 黃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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